江苏南京下关区国税局出台《纳税人诉求回应工作制度》

【字体: 打印文章 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9年05月31日
 

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,江苏南京下关区国税局于2月份出台了《纳税人诉求回应工作制度》,紧扣“三个环节”,确保纳税人有途可诉,有诉必答,进一步促进了征纳关系和谐。

    一是诉求收集环节,拓宽渠道,全面掌握。在利用传统载体进行税法宣传的同时,又开辟了新途径:将纳税人分为区局重点税源企业、管理科重点税源企业和其他企业三类,分别确定巡访人员、巡访频率及巡访内容。对日常征管中发现的重大涉税事项,及时传递至法制岗人员,实现内部资源共享。并主动和政府、街道、社区加强联系,及时全面掌握纳税人需求,变被动接受为主动了解。

    二是诉求处理环节,岗责明确,完整高效。明确纳税人需求信息在税务机关内部的流转过程和各环节处理时限,并由法制岗人员建立相关台帐,详细记录纳税人诉求、转办、反馈信息,跟踪内部流转的各个环节。同时将流转进度及时告知纳税人。

    三是诉求反馈环节,及时规范,信息共享。制作《涉税需求事项反馈单》向纳税人进行书面反馈。同时,定期对纳税人的诉求信息及税务机关的解答反馈进行归纳整理,编辑热点问答,在区局《联动动态》发布。

    《纳税人诉求回应工作制度》执行两个月以来已解决了铁通江苏分公司关于收入确认问题、个体工商户申请一般纳税人等涉税诉求二十余项,受到纳税人好评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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