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四条: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除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不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15%的部分,准予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 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(财税〔2009〕72号),对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…
发表时间:09年12月16日1 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征收企业所得税。同时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高新技术企业是对其主要产品(服务)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: (一)产品(服务)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规定的范围; (二)具有大学专科…
发表时间:09年12月16日1 根据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税发〔2008〕116号)第四条规定,企业从事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(2007年度)》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,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,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…
发表时间:09年12月16日1 单位发生的坏账损失,可以按照财税【2009】第057号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》第四条规定: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、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、预付款项,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: (一)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、关闭、解散、被撤销…
发表时间:09年12月16日1 根据国税发【2009】第0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第五条的规定,下列资产损失,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: (一)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、转让、变卖固定资产、生产性生物资产、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; (二)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; (三)企业固定资产达到…
发表时间:09年12月16日